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30 07:1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政風機構人員風紀查察實施要點 12
十二  視察離開駐地需向政風司報備。
民國 88 年 08 月 30 日修正
12
十二  視察離開駐地需向政風司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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