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11:3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執行端正政風行動方案防貪部分應注意事項 4
四、本方案所稱機關公務禮儀,係指基於公務需要,在國內、外訪問、接
    待外賓、推動業務、溝通協調時,依禮貌、慣例或習俗所為之活動。
民國 94 年 09 月 15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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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方案所稱機關公務禮儀,係指基於公務需要,在國內、外訪問、接
    待外賓、推動業務、溝通協調時,依禮貌、慣例或習俗所為之活動。
民國 83 年 02 月 08 日訂定
4
四  本方案所稱機關公務禮儀,係指基於公務需要,在國內、外訪問、接
    待外賓、推動業務、溝通協調時,依禮貌、慣例或習俗所為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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