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23:1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3
三、檔案管理人員應注意室內採光,通風、清潔等設施之維護,嚴禁煙火
    ,並隨時清查,以防損壞,其主管人員每月至少抽查一次。
民國 94 年 10 月 07 日修正
3
三、檔案管理人員應注意室內採光,通風、清潔等設施之維護,嚴禁煙火
    ,並隨時清查,以防損壞,其主管人員每月至少抽查一次。
民國 91 年 05 月 24 日訂定
3
三  檔案管理人員應注意室內採光,通風、清潔等設施之維護,嚴禁煙火
    ,並隨時清查,以防損壞,其主管人員每月至少抽查一次。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