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8 13:4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性騷擾防治措施及懲戒辦法 1
壹  目的
    為防制就業場所性騷擾行為,維護兩性工作平等及人格尊嚴,特依「
    台北縣就業場所性騷擾防制自治條例」制定本辦法。
民國 91 年 02 月 27 日訂定
1
壹  目的
    為防制就業場所性騷擾行為,維護兩性工作平等及人格尊嚴,特依「
    台北縣就業場所性騷擾防制自治條例」制定本辦法。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