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9:1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第 12 條
學校於校外教學活動結束,任課老師應填載教學成果報告,並指導學生發
表學習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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