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07:5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補習學校於少年監獄、少年輔育院設分校實施要點 18
十八  本要點核定後實施。
民國 80 年 12 月 05 日訂定
18
十八  本要點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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