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13:5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監所防止人犯脫逃注意事項 4
四  監所各處門窗鎖鑰及鐵木欄杆等處,有無損壞,該巡邏及值勤人員,
    均應隨時注意檢查。
    前項設備戒護總務兩科 (課) ,應經常指定專人,負責詳細檢查,如
    發現損壞,應立即報修。
民國 57 年 10 月 23 日修正
4
四  監所各處門窗鎖鑰及鐵木欄杆等處,有無損壞,該巡邏及值勤人員,
    均應隨時注意檢查。
    前項設備戒護總務兩科 (課) ,應經常指定專人,負責詳細檢查,如
    發現損壞,應立即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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