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08:2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第 68 條
受感訓處分人之作業,按作業性質分組編成,其作業項目分為墾植、畜牧
、農藝、工藝等。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