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12:3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第 57 條
獎賞之方法如左:
一、嘉獎。
二、頒發獎狀或獎品。
三、增加接見。
四、增加通信。
五、其他適當之方法。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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