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20 05:4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 20 條
被告志願作業,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得準用第一條至前條之規定。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