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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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 47 條
釋放之被告請求更生保護者,看守所應查核其需要保護之事項,通知當地 更生保護機構處理。
民國 66 年 05 月 13 日修正
第 89 條
釋放之被告請求更生保護者,看守所應查核其需要保護之事項,通知當地更生保護機關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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