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15:2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羈押法 第 41 條
為維護被告之身體健康,看守所應供給飲食,並提供必要之衣類、寢具、
物品及其他器具。
被告得因宗教信仰或其他因素,請求看守所提供適當之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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