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9 00:1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獄行刑法 第 75 條
受刑人以書面向法院、檢察官或其他公務機關有所請求,或公務機關送達
受刑人之文書,監獄應速為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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