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12:1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 29 條
協議期日,由賠償義務機關指定之。
民國 70 年 06 月 10 日訂定
第 29 條
協議期日,由賠償義務機關指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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