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11:4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寢室守則 1
一、學員除依本所規定得外宿或請外宿假者外,應一律在本所就寢。
民國 93 年 04 月 13 日修正
1
一、學員除依本所規定得外宿或請外宿假者外,應一律在本所就寢。
民國 86 年 11 月 25 日修正
7
七  學員除依本所規定得外宿或請外宿假者外,應一律在本所就寢。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