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7 10:2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出版作業要點 24
二十四、本部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之專責人員應隨時進入文化部建置之政
        府出版品資訊網出版機關作業系統,維護機關資料及出版品資料
        ,以便查詢聯繫。
民國 98 年 12 月 07 日修正
24
二十四、本部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之專責人員應隨時進入 Open 政府出版
        品網(http://open.nat.gov.tw/OpenFront/GpnetFront/index.
        jsp )出版機關作業系統,維護機關資料及出版品資料,以便查
        詢聯繫。
民國 96 年 03 月 08 日修正
24
二十四、本部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之專責人員應隨時進入政府出版品網(
        GPNeT ,網址為 http://open.nat.gov.tw/gpnetwork)出版機
        關作業系統,維護機關資料及出版品資料,以便查詢聯繫。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