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21 10:5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中部辦公室設置要點 6
六  本辦公室所需經費,由原列相關預算支應。
民國 88 年 07 月 02 日訂定
6
六  本辦公室所需經費,由原列相關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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