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6:0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鄉鎮市調解績優人員獎勵要點 1
一  為激勵推展調解工作人員士氣,發揮鄉 (鎮、市) 調解功能,以疏減
    訟源,促進地方祥和,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89 年 04 月 1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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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激勵推展調解工作人員士氣,發揮鄉 (鎮、市) 調解功能,以疏減
    訟源,促進地方祥和,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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