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23:4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債編施行法 第 9 條
修正之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之規定,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不法侵害他
人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或基於父、母、子、女、
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亦適用之。
民國 88 年 04 月 21 日修正
第 9 條
修正之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之規定,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不法侵害他
人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或基於父、母、子、女、
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亦適用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