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20 05:3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972 條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
第 972 條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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