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14 10:2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178 條
管理事務經本人承認者,除當事人有特別意思表示外,溯及管理事務開始
時,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
民國 88 年 04 月 21 日修正
第 178 條
管理事務經本人承認者,除當事人有特別意思表示外,溯及管理事務開始
時,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
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
第 178 條
管理事務經本人承認者,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