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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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178 條
管理事務經本人承認者,除當事人有特別意思表示外,溯及管理事務開始 時,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
民國 88 年 04 月 21 日修正
第 178 條
管理事務經本人承認者,除當事人有特別意思表示外,溯及管理事務開始 時,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
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修正
第 178 條
管理事務經本人承認者,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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