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行條文: |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宿舍管理要點(114.10.21訂定) 4四、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編制內職員得依照下列規定申請借用職務
宿舍,借用標準如下:
(一)本要點所稱之職務宿舍種類:
1.單房間職務宿舍:供機關編制內人員因職期輪調、職務特別需要
者得申請借用。
2.多房間職務宿舍:供機關編制內人員因職務輪調或職務特別需要
,有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身心障礙賴其扶養之已成年子女
隨居任所者得申請借用。
(二)支援調用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之人員於調用期間內比照編制
內職員辦理職務宿舍申請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