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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職務宿舍管理要點(114.08.19訂定) 7
七、多房間職務宿舍借用人,因配偶死亡、離異,另無其他扶養親屬隨居
    任所者,應改借用單房間職務宿舍。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