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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誠正中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6
六、本會委員,應具性別平等意識;且所聘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
    表及學生代表,應具現任教師、職工、學生家長及學生之身分。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