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2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勵志中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要點 6
六、本校不因被害人或任何人申請調查、檢舉或協助他人申請調查、檢舉
    ,而予以不利之處分或措施。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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