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6 21:2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矯正機關高齡收容人處遇措施參考指引 3
三、適用對象
    本指引之適用對象除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收容人外,亦包含年齡接近
    六十五歲並經機關認為需要之收容人。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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