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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1.31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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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受刑人累進處遇教化及操行成績分數統一考評基準 4
四、有二以上刑期而分別經判決認定累犯及非累犯者,其進分標準,依各 刑期占執行刑期之比例計算。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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