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9 條
本會辦理第二條所定事務時,本部各單位與本部矯正署及相關機關應配合
執行之。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