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22:3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停車場管理要點 11
十一、本署得視業務需要,隨時採行部分或全部管制停車場之使用,不對
      外開放。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