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4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9
九、停車場內發生交通事故,應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調處或依相關民事法規
    處理,相關責任與本所無涉;若毀損公物者,照價賠償。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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