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3.03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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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停車場管理要點 7
七、車輛應停放於停車格內,以一車一位為原則,嚴禁占用車道或任意停 放,車位以先到先停方式停放。
民國 112 年 08 月 29 日訂定
7
七、車輛應停放於停車格內,以一車一位為原則,嚴禁占用車道或任意停 放,車位以先到先停方式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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