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8 16:1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應行注意事項 18
十八、再執行羈押之期間,應與停止羈押前已經過之期間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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