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修復程序之進行,應注意被害人之人身安全。未成年之被害人應由法 定代理人、監護人或其他適當之人陪同參與修復程序。但法定代理人 或監護人為被告或犯罪行為人時,不在此限。 修復程序之進行,應提供和善、安全、平等及不受干擾之對話環境及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