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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偵查中轉介修復式司法應行注意事項 14
十四、檢察機關自行辦理或轉介機關、機構或團體進行修復,應告知修復
      促進者對於修復程序中所獲得之資訊,除被害人及被告同意外,不
      得無故洩漏。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