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0 12:5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宿舍管理要點 2
二、本所宿舍管理、分配、檢修等之擬辦事項,由總務科負責辦理,涉及
    人事、會計部分由人事室、會計室會同辦理。
民國 112 年 04 月 12 日訂定
2
二、本所宿舍管理、分配、檢修等之擬辦事項,由總務科負責辦理,涉及
    人事、會計部分由人事室、會計室會同辦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