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召開機關 原則由執行監護處分之檢察機關召開轉銜會議。若屬囑託執行之案件 ,因受囑託執行檢察機關對受處分人執行情形較瞭解,由受囑託執行 檢察機關召開轉銜會議。
三、召開機關 原則由執行監護處分之檢察機關召開會議。若屬囑託執行之案件,因 受囑託執行檢察機關對個案執行情形較瞭解,由受囑託執行檢察機關 召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