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1:3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4
四、人民陳情事項,如涉及公務員職務上應守秘密或其他不應說明之事項
    者,均不予說明或答復。但應將不予說明或答復之理由告知陳情人。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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