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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 第 2 條
辦法所稱扣案毒品,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查獲而扣押,經檢察官認定易生
危險、有喪失毀損之虞、不便保管或保管需費過鉅之毒品。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