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9:4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2
二、本須知所稱檔案,指本分署依檔案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依照管理程序
    而歸檔管理之文字或非文字資料及其附件。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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