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2:3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委員倫理規範 第 5 條
評鑑委員不得利用或容任他人利用其職務或名銜,從事業務推廣或為自己
或他人謀取不當利益或要求特殊待遇。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