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 5 條
看守所於處理被告違規行為程序中,得善用修復式正義之策略。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