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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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 第 6 條
機關應視收容人就醫需求及安全管理之必要,排定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之 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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