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7 07:5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 第 6 條
機關應視收容人就醫需求及安全管理之必要,排定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之
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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