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7:5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受刑人資料調查辦法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監獄: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監獄,及監獄設置之分監、女監。
二、監獄長官:指前款監獄之首長,及其授權之人。
三、監獄人員:指第一款監獄之戒護、教化、調查分類、衛生人員。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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