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獄及看守所外部視察小組實施辦法 第 18 條
外部視察小組就其視察業務請求機關協助時,機關應給予人力、物力、行 政及其他必要之協助。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訂定
第 18 條
外部視察小組就其視察業務請求機關協助時,機關應給予人力、物力、行 政及其他必要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