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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應行注意事項 8
八、聲請人填具聲請狀(如附件)聲請停止獲知案件資訊時,即終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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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10 年 06 月 28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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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聲請人填具聲請狀(如附件)聲請停止獲知案件資訊時,即終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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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9 年 02 月 10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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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聲請人填具聲請狀(如附件)聲請停止獲知案件資訊時,即終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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