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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敦品中學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8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訂定檔案清查計畫,辦理檔案清查作業,並將清查結
    果陳報校長核閱。
民國 108 年 10 月 2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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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檔案管理人員應訂定檔案清查計畫,辦理檔案清查作業,並將清查結
    果陳報院長核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