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附設女子外役分監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 16
十六、違反前揭各應遵守事項者,視情節及其輕重依監獄行刑法第八十六
      條及監獄對受刑人施以懲罰辦法等規定施以懲罰,相關紀錄列入申
      請返家探視時審酌,如涉有違法則移送法辦。
民國 111 年 09 月 05 日修正
12
十二、違反前揭各應遵守事項者,依相關規定處分,如涉違法,依法送辦
      。
民國 108 年 08 月 23 日訂定
11
十一、違反前揭各應遵守事項者,依相關規定處分,如涉違法,依法送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