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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 21 條
民法第一千一百十一條至第一千一百十一條之二中關於配偶之規定,於第
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準用之。
民國 108 年 05 月 22 日訂定
第 21 條
民法第一千一百十一條至第一千一百十一條之二中關於配偶之規定,於第
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