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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 15 條
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財產制,準用民法親屬編第二章第四節關於夫妻
財產制之規定。
民國 108 年 05 月 22 日訂定
第 15 條
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財產制,準用民法親屬編第二章第四節關於夫妻
財產制之規定。